第2章 错过
当远处羊肠小道上一人一马逐渐接近的时候,娄筝全身几乎僵硬了。∷,
马蹄声越来越近,坐在棕红色西域马身上的男人的样貌越来越清晰,最后与记忆里的完全重合。
师兄?
娄筝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马上的人,直到马匹在自己面前停下,陆宏修拜倒在药王老先生面前。
“徒儿不孝,离别十五载,今日才能回来看望师父。”
陆宏修的声音铿锵有力,被西域的阳光晒成古铜色的肌肤却掩盖不了他浑身高洁的气质。
药王老先生急忙扶起这位多年未见的大弟子。
一双老眼里都泛着红,“宏修,什么都别说了,回来就好,回来就好啊!走,我们回药王山,阿筝给你准备了许多吃的,你给我们说说这些年的经历。”
见娄筝还呆呆地看着陆宏修,药王老先生推了她一把,“瞧把这孩子吓的,快叫师兄,你小时候,宏修还抱过你呢!”
娄筝被药王推地回过神,慌张叫了声师兄。
陆宏修朗声一笑,眼神明亮,“十多年不见,师妹都长成大姑娘了。我走的时候,你还不会说话。”
师徒几人话不多说,回了药王山。
陆宏修扶着药王老先生,娄筝牵着马跟在后面,她时不时看一眼陆宏修。
现在的陆宏修浑身都充满着的英气和朗健,就像是她印象中真正的大师兄。全然没有了男尊女贵小世界中的阴煞之气。
他会说笑,逗药王老先生开心,会口若悬河的说着这十几年来在西域和楼兰的见闻,以及向药王炫耀从楼兰带回了多少种稀有的药材。
他的一切心思似乎都在医药上,再也不会执着在她身上了。
许是想的太出神,不一会儿,娄筝与前面的药王和陆宏修就拉的远了,陆宏修回过头看了一眼,蹙了蹙眉,“师妹。快点。像你这么走可要走到天黑了。”
娄筝连忙应了一声,加快脚步跟上。
傍晚间,药王山的空气清新舒适,深吸一口。还带着初春的万物复苏的味道。
抬头盯着眼前高大修长的身影。这里的师兄好像什么都不知道。真好!
这样,他就能为自己活一辈子了。
晚上,娄筝亲自下厨给陆宏修做了接风宴。不自觉的,娄筝就做了许多以前陆宏修爱吃的菜。
药王老先生盯着满桌的美味,开玩笑道:“你啊!难道因为你大师兄要陪着你去西凉,所以提前做这么多好菜来贿赂你大师兄?瞧瞧,这小妮子,这里的许多菜连为师都未尝过呢!”
娄筝笑了笑,什么也没说,只是坐到药王老先生的另一边给师父和师兄倒温好的淡酒。
陆宏修盯着摆在自己面前的一盘京酱肉丝,眼神一闪,端起酒杯就与药王老先生合饮。
时间过的很快,二月十三,药王老先生就令陆宏修陪伴娄筝去凉州。
药奴也被药王老先生支去在路上照顾娄筝。
三人轻车简从,只一些轻便的行李,和三匹马。
药王老先生被挚奴扶着将三人送到药王山下,随后亲眼瞧着三人骑着马消失在山脚下的羊肠小道上。
挚奴扶着药王老先生上了马上。
“老先生,为何不写信给娄将军,让他派人来接小娘子,小娘子这样就上路了,可怎么是好,小娘子可从未吃过这样的苦,您连马车也不给小娘子安排,就这么让她走了。”
药王老先生用力杵了杵拐杖,“你以为老朽不想留着阿筝,只怕老朽这次要拦着她,她也会偷偷离开,放心吧,这一路上有宏修照顾着不会出事的。况且他们师兄妹,在一起也不用忌讳那么多,盛京娄家几个老的不管阿筝婚事,老朽就将她嫁给宏修!”
挚奴吓了一跳,忙闭了嘴。在挚奴心里,虽然陆宏修也长的一表人才,可毕竟大了小娘子十三岁,虽然陆宏修未娶,又是小娘子师兄,可身份上毕竟不配。小娘子虽说跟着药王老先生在药王山隐居学医,可毕竟是勋贵人家的嫡出小娘子,没有娘亲,父亲却是边军大将。
药王山在冀州和济州交界处,往南就是小秦岭。北上去凉州,直接走明州,再经过天景港,一路北上就行。
可刚离开药王山,娄筝就对身边陆宏修和药奴说:“师兄,我想先去一趟小秦岭,然后拐去驼城去天景港。”
陆宏修展开随身带着的羊皮地图,片刻,抬头道:“这样一来,我们就要在路上多耽搁将近十日,而且在小秦岭,还有可能遇上袁山盗,那群人的恶名想必你也停师父提过,就算是这样,你还要走这条路吗?”
娄筝提了提马匹上的缰绳,马匹掉转头对着小秦岭的方向,“是的,我还是要走这条路。”
听到娄筝这么坚决,陆宏修也不再劝阻,打马调转了马头,三人朝着小秦岭的方向去了。
三天后,三人才到达小秦岭。
窄小的山道,两边全部都是深林高山,在山间喊叫一声,能够传的很远很远。
这就是大武朝著名小秦岭陡道,也是袁山盗出没的地方。
药奴牵着马匹跟在娄筝身后,她盯着好似对这里的地形极为熟悉的小娘子,几次想要张嘴询问,却又不知该怎么问,所以张了半天的嘴,最后还是闭上了。
她不明白,几乎从小就在药王山生活的小娘子现在怎么会懂这么多东西,而且连身手和体魄都变得强健了。
他们三天马不停蹄赶到小秦岭,她一个粗手粗脚的练家子的丫头都腰酸背痛,小娘子却没表现出一点体力不济。
抬头看了一眼穿着一身普通棉布男装头戴斗笠的小娘子。药奴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。
小娘子在闲暇的时候说过,即使药王老先生不同意她去凉州,就算是一个人她也能到达,看来小娘子说的并不是大话。
“前面河边,我们休息一个时辰,顺便用饭。”
小秦岭山清水秀,如果没有袁山盗,会是一处精致美丽的圣地。
陆宏修把马匹拴好,打了声招呼就去周围警戒。
药奴升了火堆,准备把带的干粮烤一烤应付一顿。刚把硬硬的锅盔拿出来。就见到小娘子不知道从哪里采了一把蘑菇来,又在河边的草地上摘了些不知道什么野菜的叶子,又从马背上翻了一个小铁锅出来。
来到药奴身边,笑着道:“药奴。看好我我怎么做。我只做一遍。下一次这些事情都是你要做的了。”
药奴眼睛一亮,连连点头,小娘子要传授给她秘方了!
以前小娘子很少下厨。就算是下厨了,没有小娘子的吩咐,药奴也不敢偷看,世家大族什么是根底,就是这些不传之秘。
药奴看着娄筝的动作,眼睛眨也不敢眨。
只见小娘子把肉干切成大小相同的小块,等到锅中水开,又把洗净的蘑菇放进去,加入盐和各种奇怪香料,最后才把那把不知道是什么的野菜放进锅里。
锅里的汤不一会儿就飘出鲜香的味道,把药奴馋的不停的吸着鼻子。
娄筝把木锅铲递给药奴,“看清楚了吗?”
药奴连忙用力点头,娄筝笑了笑,又拿出几个硬膜,切成块,用油盐煎好,放在一边。
做完这些,陆宏修也回来了,他手上还拎着一只肥肥的野鸡。
娄筝让药奴把鸡处理了再拿过来。
当整只鸡被娄筝用佐料处理过后,用树叶包上,再埋进火堆里,一只叫花鸡就成功了一半。
药奴吃惊的看着小娘子把鸡埋进了火堆里,眼睛眨巴眨巴的眼泪都要出来了,很想让小娘子把食物拿出来,她一定好好的烤好,可不能这么作践的,可又不敢说。
等到火堆熄灭,叫花鸡被娄筝刨出来,撕开外面的泥和树叶,一股浓香立马散出来后,药奴就完全把之前认为小娘子糟蹋食物这件事给忘记了。
陆宏修瞧着娄筝做这些,只是在一边做着看,也不问也不打扰,等到饭食做好后,就吃,夸赞两句也就没了下文。
只有药奴一个劲儿的在旁边咋咋呼呼,说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野鸡和蘑菇汤。
这小丫头现在是彻底被娄筝的饭食收买了,就连噎嗓子的锅盔泡在香浓的蘑菇汤里都是至高无上的美味,更不用说叫花鸡和香脆的烤馒头。
有陆宏修探路,他们三人很容易避开了袁山盗的地盘,最后在娄筝的指示下来到了一处隐蔽的地方,这里靠着一小片竹林。
这个季节正好有新鲜的春笋。
陆宏修一路上也不问娄筝为什么要找到这样一个地方,他像是最尽职的保镖。
娄筝在这片竹林附近等了三日,她想像中的事并没有发生。
等到第四天的时候,陆宏修终于到娄筝身边提醒。
“师妹,我们身上的盐不多了,不能再待下去了。”
娄筝一怔,片刻后点头,“师兄,我们走吧!”
走远路,尤其是他们这样经常要穿越荒无人烟的地方,没有盐是万万不行的。
等到第四天的中午,娄筝终于答应离开,走时,她最后看了一眼竹林的方向,最终,她咬咬牙,回过了头,打马而去。
小秦岭的这片竹林就是她最初遇到并且救了瑞王的地方。
娄筝记得很清楚,那天是二月十八,可是今天已经是二月二十日……
马匹跑的很快,娄筝的心里空空的难受,这一次,她没有遇见瑞王,罢了,就算是遇到又能怎么样呢!没遇到更好,那就说明他没有受伤,还平安着。
好了,她现在就只剩下一个目标了,那就是尽快赶到凉州救爹爹。
出了小秦岭,娄筝突然由犹豫不决变得一往无前,甚至在外露营都不再有心思做美味的食物,
路上的饭食都是药奴负责的,她乐此不疲的用娄筝教给她的办法做饭,甚至还小心眼的躲着陆宏修,好像生怕被他看到。
一月后,三人终于赶到凉州。
娄筝朝着边军出示身上的玉佩,那边军统领立即把娄筝请到了城门边的小茶棚内,而后派人去大帅府通知。
小半个时辰,就见到一个中年人带着两个小厮骑马赶了过来,还没到娄筝面前,就急匆匆地跳下了马。
“小娘子,你怎么来了凉州!快跟老奴回府。大将军傍晚才能从军营回来。”吴管家眼眶都红了,忙上上下下打量着娄筝,生怕娄筝哪里受了伤。
娄筝上前扶住吴管家,“吴伯伯,这是我师兄陆宏修,是他一路护送我来凉州的。”
陆宏修抱剑朝着老吴行了一礼,老吴急忙回礼,“您是药王老先生的高徒,陆郎君请受老奴一拜。”
陆宏修把他扶起,“老伯不要多礼,阿筝是我师妹,做这些都是应该的。”
娄筝率先一步上了马,“吴伯伯,师兄,我们先回大帅府再详谈。”
吴管家看到自家的小娘子居然轻松就上了马,吓了一跳,眼眶顿时就红了,也匆匆上了马,以前小娘子不喜欢骑马,当初将军教了多少次,就是学不会。没想到两年不见,小娘子的马也骑的有模有样了。
想到刚刚他只看到三人三马,却不见马车,难道小娘子是一路骑马来的凉州,发现这一点,吴管家眼眶热热的,眼泪就留不住。
他们家小娘子这一路不知道是吃了多少苦!
一想到盛京里的娄府,还有府中大房和三房养在深闺里的娇滴滴的小娘子们,吴伯发现他气的连气都要喘不上来了。
回了凉州的大帅府,吴伯急忙安排人给娄筝准备热水洗浴,又着人去军营通知大将军。
药奴累的够呛,进了给她安排的房间直接倒在**就睡了。
娄筝洗浴后,也扛不住连日里的疲惫,睡了过去。
等到醒来,房间里已经点了油灯,娄大将军连甲胄都未卸就守在女儿床边。
他伸手给娄筝压了压被角,吴管家让一个小丫鬟进来看了几次,都说小娘子还在睡着。
慢慢睁开眼睛,映入眼帘的是最亲的人的脸。
络腮胡,带着皱纹的眼角,还有粗糙的拉皮肤的大手,娄筝再也忍不住,那些努力,那些辗转,那些受的委屈和痛苦,在这一刻终于变得值得。
“爹!”
(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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